摘要
儒家思想融入到律法之中,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思想演变最为显著的特点。笔者认为可以拆分为三个阶段,包括经义决狱、援儒入律、引儒入律。类似提法学界讨论不少。但是具体到魏晋南北朝这一特殊历史时期,本文认为经义决狱是儒家思想法律化的初步探索,援儒入律使得儒家思想法律化进入立法程序成为可能,引礼入律才是儒家思想法律化的最终归宿。魏晋南北朝时期,儒家思想法律化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这无疑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自曹魏至北齐,这不是简单的时间变迁,这种变化更是历史的进步和发展。
出处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1期311-312,共2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