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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 调整发放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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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安徽省马鞍山市及时将各项工伤定期待遇补发到位。本次待遇调整对象为201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以及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享受伤残津贴的1~4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10、200、190、180元;
作者 杨苹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2年第3期52-52,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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