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规范超越:吴英案的罪与罚 被引量:100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吴英案的核心问题是:是否成立集资诈骗罪,应否判处死刑?成立集资诈骗罪的核心要素是"使用诈骗方法","诈骗方法"既要考虑诈骗罪的基本原理进行一般性理解,也要考虑融资领域的殊异性进行特别限制。不宜将教义学设计的诈骗罪构造条件绝对化;应当与时俱进地对诈骗罪的"欺骗行为"进行缩限性解释;必须对集资诈骗罪中的"诈骗方法"进行二次缩减;生活、市场、投资和投机四领域的欺诈标准各有春秋。在动用死刑时,既要从危害性、罪名关系等角度检讨集资诈骗罪死刑的立法正当性,更要从被害人过错、行为人罪责等角度考量集资行为的可谴责性。
作者 高艳东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411-439,共29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亦为"紫金计划 之江学者"的阶段性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共引文献7

引证文献100

二级引证文献596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