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熊是国家二级保护的野生动物。只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向各地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合法的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就可以开展熊的养殖。熊是贵重的中药材,熊胆经济价值极高。如四川省贵阳县陈仁德精心饲养7只小熊,于次年成功地活取熊胆2000多g,收入两万余元。人工养熊不但依法保护了野生动物,同时还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人工养殖熊活取熊胆利国利民。为搞好这一养殖,现将此新技术介绍如下: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00年第2期37-38,共2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