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内监督的主体和客体有着自身的内在要求,作为监督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监督动力、监督权和监督能力,而监督客体则要自觉接受监督,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有关权利;党内监督主体与客体之间既对立又统一,其中,监督主体是矛盾主要方面,监督客体是矛盾次要方面,这种主次关系不能颠倒;党内监督主客体及其关系,是通过具体的监督机制实现和保证的,同时,党内监督机制的其他要素、环节,又是围绕着监督主客体及其关系展开的。
出处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00年第1期42-45,,73,,共5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ianjin Committee of the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