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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字库单个字体不宜受著作权法保护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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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计算机字库单个字体只有在字体表达具有显著性的前提下才可以满足著作权法上的独创性要件。由于字体具有实用性,且实用性与美术性不可分离,字库单个字体不宜界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基于维护计算机字库产业、文化产业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在现行著作权法框架之下,单个字体无法获得著作权法保护。
机构地区 中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113-120,共8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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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2

二级参考文献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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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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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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