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城市供水价格规制机制改革的基本取向是在激励相容约束和参与约束的前提下,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建立能够激励供水企业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激励性价格规制机制。尽管中国经济体制和水价形成机制与英美等国存在差异,但美国的收益率规制有助于实现供水企业合理的利润水平,英国的价格上限规制能够激励企业提高效率,这两方面都应是中国城市供水价格规制改革的借鉴重点。中国城市供水价格的成本加成规制机制,应在科学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充分结合具体国情的基础上,重点在完善定价目标、科学确定供水成本、合理设定企业利润、完善阶梯水价制度、强化公众监督、实施差别定价以及实施激励性价格规制等方面深化改革,以实现供水价格规制的目标。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49-152,共4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
基金
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项目(2011ZX 07420-00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YJC79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