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视作为文化产业中现代传媒业的核心组成部分,在其评估体系领域中,仍然存在着这样一些问题:把收视率当作节目评价唯一标准的考核方式,单纯以收视率排名来衡量节目传播效果和考评在职人员的工作效能,在节目整改方面以收视率高低为衡量标准进行末尾淘汰。这些低效能粗放型的机制,显然不能够适应和满足当今社会电视节目、电视频道、电视行业对于受众、本体和竞争对手的绿色有机性评估评价体系的需求。既不利于整个文化大产业中对于精神文化产品高品质、精品的塑造,也不利于壮大高素质文化产业队伍和提高文化建设的科学水平。
出处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35-37,共3页
China Radio & TV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