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精神病科与其它科室比较是一个特殊的科室,其医疗纠纷的产生也有其特殊性,除具有普通科室医疗纠纷的共性外,还有其自身特点和内在规律。1 精神病科医疗纠纷的特点1.1 病人的依赖性 精神病人与内、外科等其它疾病患者最主要的区别是,患者多为无责任能力,对自己的病情缺乏自知力,也就是《民法通则》所讲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由法定监护人负责监护。而目前国内精神病科(院)多为封闭病房,一般不需家人陪护,也就是说在住院期间其法定监护人多无法完全履行其监护责任。而精神病人住院;
出处
《中国医院管理》
2000年第4期52-52,共1页
Chinese Hospital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