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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引导学生做学习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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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课程标准》在谈及“数学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时提到:“教学活动必须建立在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识经验基础之上。教师应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向学生提供充分从事数学活动的机会,帮助他们在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的过程中真正理解和掌握基本的数学知识与技能、数学思想和方法,获得广泛的数学活动经验。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
作者 杨光 李琳
出处 《学苑教育》 2012年第16期69-6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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