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城市化的进展,土地溢值已经成为政府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目前体制下,土地收益的分配不合理,是导致地方政府腐败、三公消费过大、收入分配不合理的重要原因。土地出让收入虽然按规定纳入了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但实际上管理的严格程度和透明度都仍然很低。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这种靠大规模土地开发出让推动的短期过度繁荣和政府高额收入,是不可持续的。这种开发模式如不改变,一旦土地资源耗尽,经济必然陷入类似“荷兰病”的长期萧条。因此,土地出让和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以下是一个不成熟的初步改革思路,以供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