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年初,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战略决策部署。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文件,明确要求全国检察机关依托“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在执法办案中有效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浙江省瑞安市检察院主动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对接社会大调解体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实现办案质量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近期,笔者对我院驻检察院调解室自成立以来的检调对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1期66-68,共3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