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柏拉图把"正义"作为其政治哲学的理论支柱,并将城邦正义之公共善的实现视为政治理想的出发点和归宿。就个体善而言,"正义"是其灵魂的和谐,实质是激情与欲望服从理性的指导。就公共善而言,"正义"是社会各阶层成员各安其份、各尽其责,实质是生产者与护卫者服从统治者的领导。柏拉图按照灵魂素质的不同将人划分为三个等级,这暗含个体灵魂及境遇的不可改变性。而另一方面,柏拉图又注重体育、音乐等教育对人的发展的重要作用,这说明人的灵魂的可变性及可塑性。这样,个体追求自身灵魂完善的可能性与遵从社会等级制度的固守性互相矛盾,对灵魂完善的追求与对等级制度的服从形成悖论。柏拉图用个体善推导公共善的方式建构理想的政治管理模式,这种逻辑推演的合理性有待商榷。现代管理者在吸取传统思想之精华的同时应该注意其政治管理理念存在的困境。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1期30-33,共4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