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垄断利润税"作为一种良税曾流行于战争时期,但并未在和平时期盛行于世界各国,主要源于其税基难以准确测度而易损害创新、风险承担和经济活力。而中国的情况则有所不同,目前存在的垄断形式主要是行政垄断(或自然垄断交织着行政垄断),开征"垄断利润税"则有益于激励创新同时兼顾公平与效率。该税一直被国内外学界和实践部门探讨和争论着。本文从"垄断利润税"税基、课税依据、福利效应等方面综述了国内外理论与实证研究的进展,并进行了简要评价。
出处
《经济学动态》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2期83-89,共7页
Economic Perspectiv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批准号:08XJY03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