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过程中,一户多宅、隐性占用、违法出售和触法联建等隐性流转行为仍在继续发生。这些隐性流转行为之所以长期存在,根本原因在于宅基地产权制度模糊、宅基地法律产权和事实产权不一致以及政策监管缺位、借位和不到位。规制宅基地隐性流转的可行途径,在于进一步完善法律规制、调适利益分配机制以及严格监督管理。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2期14-20,共7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农村集体土地隐性市场实证调查及其规范对策研究"(编号:11BJY08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