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券市场是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最快的领域之一,容错、试错、纠错,是证券法发展的常态。证券市场的"错法"主要表现为法不能包容创新,立法理念与现实脱节。证券市场应对的"错法"实践可以归纳为市场主体推动和监管机构主导两个方面。应当从法与政策相融合这一视角审视与解读证券市场"错法"纠正机制,并在概括授权加自由裁量加究责的三段式问责制框架内,将证券监管及证券市场"错法"纠正纳入法治的轨道。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2-21,共10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关于‘错法’及其纠正机制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11YJA820059)的中间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