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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企业差额征税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以联运业务为例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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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营改增"之后,对于试点企业接受非试点企业应税劳务,单纯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及营业税的差额征税都不能解决问题,需要引入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或者销售额减除项目,即差额征税来解决重复征税问题。本文以联运业务为例,来明确"营改增"之后的差额征税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为实务工作者提供参考依据。
作者 周莉 车平
出处 《知识经济》 2012年第22期132-132,共1页 Knowledge Econom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百度文库.营改增会计实务[J].百度网,2012(4).
  • 2曾少衡,蔡艳富."营改增"试点后增值税差额征税的会计与税务处理[J].中国税务报,2012(9).

同被引文献14

引证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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