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会转型期,司法承担着调节主体利益诉求、解决社会矛盾冲突、实现法律公正价值的职能。然而,当前的司法状况并不令人满意,面临诸多难题,遭遇民众信任危机,已陷入某种程度的困境。法律推理是能动司法的重要方式,其中,形式法律推理有助于实现司法的形式理性,实质法律推理有助于实现司法的实质理性。借助能动司法,充分发挥法律推理的作用,有助于解决上述难题。
出处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1期25-29,共5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