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学章程是大学治理的制度基石,大学治理结构是大学章程的核心内容,二者相辅相成。在大学治理结构尚未理清的情况下,匆忙制定大学章程,很有可能会导致以下两种结果:要么过于宽泛和原则化,对大学治理实践缺乏实质效用,成为"空中楼阁";要么自我窄化改革路径,束缚改革手脚,此种情况无异于"画地为牢"。"化整为零,各个击破"是我国大学立宪突破重围的可能路径。
出处
《高教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5-8,共4页
Higher Education Exploration
基金
广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政府高等教育管理与高等学校内部治理关系研究"(批准号2012JDXM_0022)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