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邯钢集团企业来说,其使用原燃料品种繁杂,原燃料结算方式呈现多元化。目前,我国大多数钢铁企业常用优质优价法实施原材料的采购结算活动。“按质论价”结算和“按质论量”结算共同构成优质优价法。一方面是“按质论价”结算。企业采购原燃料时依据供需双方签订的工矿产品合同的价格,结合与合同相关的计价条款和原燃料的实际检验结果确定原燃料的结算价格;另一方面是“按质论量”结算。结合检测量与理化检验结果得到干基量.依据干基量确定原燃料的结算价格。为迎合邯钢集团企业的需求和特点,本文结合“按质论价”结算和“按质论量”结算构建优质优价结算系统。
出处
《中国经贸》
2013年第4期224-2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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