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一准乎礼"法理逻辑的伦理建构,是从纵深层面探究唐律礼法融合的内在进路,以动态式的概念推演来揭示唐律的法理逻辑渊源。具体而言,就是以"仁"作为"一准乎礼"的论证基点,以"仁者人也"体现"人之所以为人"的法律终极诉求,从而催生出"己、家、国"之实体层面的逻辑递进性,这是以"仁"—"己"之间的规定性为逻辑起点、以"家国一体"为法律运行环境而构建"一准乎礼"法理逻辑演化的载体形态。
出处
《伦理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83-88,共6页
Studies in Ethics
基金
山西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唐律之‘礼’的内在逻辑与伦理价值研究"(项目编号:1109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