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俄罗斯经济体制转型的特定国情以及在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长期存在政府主导的传统,是俄罗斯企业社会责任"公私协作"模式确立的现实背景。俄罗斯企业社会责任"公私协作"模式具有较大的自主选择性和灵活性,彰显了政府和企业关系中的合作性,有助于调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在论证中国引入俄罗斯企业社会责任"公私协作"模式可行性的基础上,中国政府应将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公私协作"模式纳入法律和政策框架,明确"公私协作"模式的准入条件,完善与"公私协作"模式配套和衔接的相关政策,以期更好地推进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积极履行。
出处
《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
2013年第3期33-46,126-127,共14页
Russian Central Asian & East European Market
基金
通化师范学院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关系契约"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正当性研究>(项目编号:20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