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集体土地隐性市场是指那些存在于合法、显性农村集体土地市场之外,游离于各种制度缝隙之中,得不到法律认可,较少履行合约手续,且逃避税收和各种管制的农村集体土地交易市场。该类市场既具有冲击正式土地市场和国家法律尊严、降低土地利用效率、累积社会矛盾等负面效应,也具有促进"三农"发展和统筹城乡建设等正面效应。只有通过调查,厘清该类市场的种类、机理和利益流向,严厉清查违法市场,引导和规范触法市场、失范市场,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土地隐性市场向公开、公平、公正的显性市场转变,才能最终实现克服市场负面效应、发挥正面效应的改革目标。
出处
《现代经济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68-72,共5页
Modern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2011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集体土地隐性市场实证调查及其规范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BJY08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