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信用评级的质疑主要源于对私人信息公共提供正当性的怀疑和对私人信息、商业秘密保护的忧虑;对信用评级机构主动评级并公开级别权限的怀疑和信用评级机构免于承担责任的忧虑以及近期频繁出现的信用评级失灵事件。信用评级机构的权利有正当的法权渊源,信用评级权是债权人知情权的当代实现方式;信用评级是信用经济、信息社会的必然产物,有助于经济、社会的安全;信用评级是金融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有助于金融市场的效率。应当完善征信法规,解决信用信息共享和保护的冲突;树立信用评级监管理念,遏制信用评级失灵现象;重新审视评级言论免责理念,根据具体情况苛以评级责任。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3年第3期24-29,共6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
基金
浙江省社科联课题<信用评级监管法理与制度研究>(2012N00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