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5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电子监管实施工作的公告》(2013年第10号),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凡生产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品种,无论是否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均应按规定实施电子监管。国产药品和在国内分包装的进口药品应于2013年11月底前实行电子监管.进口药品应于2014年3月底前实行电子监管.
出处
《药学与临床研究》
2013年第3期202-202,共1页
Pharmaceutical and Clini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