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2月14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向欧洲议会提交了《关于以“强化合作”的方式实行金融交易税的法规草案》《以下简称“强化合作草案”)。根据欧盟“强化合作”程序的规定,2013年9月,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奥地利、葡萄牙、比利时、爱沙尼亚、希腊、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共11个欧盟成员国(以下简称“参与国”)将就该强化合作草案投票。若这11国中有至少9国投了赞成票,则从2014年1月1日起,11个参与国将根据强化合作草案的规定开始征收统一的金融交易税。这无疑将对欧洲乃至全球金融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出处
《涉外税务》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72-75,共4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