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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检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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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接7月上)原料药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28条第(六)款和第34条第(一)和(四)款的要求。1.生产操作。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应当在适宜的条件下存放,确保其适用性。2.原料药或中间产品的包装。2.1容器应当能够保护中间产品和原料药,使其在运输和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不变质、不受污染。
作者 丛骆骆
出处 《首都医药》 2013年第14期9-9,共1页 Capital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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