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新增的利益主体,合作社的发展打破了村落社会内部的权力平衡体系,带来了村庄利益格局的分化。本文将合作社视作权利拓展型参与者,将村支部和村委会合并统一视作权力垄断型参与者,双方存在着明显的利益分化。合作社需要拓展自身的权利体系,不断扩增自主活动的空间;村两委则需要让渡部分权力,尤其是组织经济活动的权力,而这需要双方能够构建起一个有机的民主协商机制。在村落内部,不同组织的精英围绕权力制衡与权利增长的博弈,体现为对村落内部稀缺资源的争夺,由于农民的行动逻辑尚受碎片化的宗族等地方传统的影响,资源的争夺会带来不同宗族派系势力之间的合纵连横,这极有可能会激化不同派系之间的冲突,从而不利于村两委与合作社关系的整合。当前合作社发展中出现的负责人与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现象具有阶段的合理性,而如何在合作社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形势快速变化的需要,构建一个权力制衡的多中心治理模式仍然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命题。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9期113-120,共8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转型期农村合作社发展的社会基础研究"(项目号:11YJCZH250)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转型期村民自治实践的社会基础研究"(项目号:QN2011170)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