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析国际多式联运单证作为物权单据的可行性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以及跨国贸易的飞速发展,一种新型运输方式——国际多式联运应运而生。国际多式联运依托集装箱,综合海、陆、空、内河航运等多种运输手段,多式衔接,一单到底,真正实现“门到门”一站式服务。国际多式联运大大缩短了运输时间,节约运输成本,集装箱的运用又减少了途中装卸对货物造成的损害,因而这一运输方式的出现大大便利了跨国间货物贸易。由此说来,国际多式联运作为传统海运运输方式的一种补充和提升,多式联运单证是否也具有海运提单作为“物权单据”的性质与功能呢?本文将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浅析。
作者 孙珊珊
出处 《商情》 2013年第28期149-149,共1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1991年国际商会关于多式联运单证的规则,第二条,第四条.
  • 2雷荣迪,(1980)"跟单信用证与联合运输单据".
  • 3许欢.现代物流与多式联运之关联[J].物流科技,2005,28(6):7-9. 被引量:3
  • 4陈若鸥编译,(2003)《英国货物买卖法.判例与评论(英美法教学书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共引文献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