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劳动教养制度的存废问题应慎重选择,在肯定其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基础上加以改造和重构,以此作为未成年人劳教制度改革的路径和方向。针对实践中未成年人劳动教养封闭式管理存在的问题,应将社区矫正引入劳动教养制度,将未成年劳教人员作为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以构建适合其自身特点和现实需要的社区矫正模式,使得未成年人劳动教养由封闭走向开放,实现其教育矫治的效果。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CSSCI
2013年第5期77-81,共5页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
基金
上海市高校一流学科(法学)建设计划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