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当前我国企业惩戒法律制度基本空白的现状,立法有必要从规范依据、惩戒事由、具体措施、程序、劳动者的救济等方面加以完善。惩戒必须以明文化的惩戒制度为基础,恪守职务限定性原则,按照"义务—纪律—惩戒"的逻辑顺序合理确定惩戒事由及条件。在惩戒措施的选择上应注意效率性、梯度性,改变当前过度依赖惩戒解雇的现状。为确保程序公正,在力争惩戒主体中立化、惩戒过程书面化与公开化的同时,还应赋予劳动者必要的救济渠道。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0期190-196,共7页
Social Science Fr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