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69年,美国学者乔治·索特首先提出了事项法会计,价值法会计和事项法会计可实现不同的会计目标,而事实上事项法会计是价值法会计的扩展与延伸。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事项法会计实现了"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的统一,在当前信息化和网络化日益完善的条件下,事项法会计可有效地延伸会计的"海岸线"。文章试图以事项法会计理论为基础构建新的会计模式,从事项的描述、事项信息到价值法会计信息的翻译和新型会计报告模式三个方面来论述事项会计模式的可行性和优越性,对事项法会计理论的完善和付诸于实践做出探索。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8期10-1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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