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判决的效力范围是行政判决效力理论和实践的关键。行政判决的效力具有个案效力和溢外效力的双重性,溢外效力是由个案效力而衍生出来的效力,具有次生性、外围性、辐射性和普遍性等特征,具体形式有反射效力、规范拘束力和参照效力。行政判决的溢外效力可以提高司法的公信力、推动行政法治的实现、促进行政法的发展,目前我国应该完善指导性行政案例制度、建立溢外效力的适用制度和健全司法公开制度。
出处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2013年第5期88-93,共6页
Journal of Tianji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究"(09QZD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