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天经济区立法协作已经在区域内展开,但是仍然存在法律拘束力弱、缺乏明确的违约责任等问题,目前中国的立法现状以及区域间的利益冲突也成为阻碍立法协作的因素。因此,应该进一步加强区域行政立法、成立区域行政立法协调委员会、建立关天经济区内各地的执法协作机制、司法协作制度。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3年第28期304-304,F0003,共2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
基金
陕西省教育厅项目"关中-天水经济开发区发展中的法制协调问题研究"的结题文章(2010JK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