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明确规定违约精神损害赔偿 被引量:5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违约可以导致精神损害,且因违约导致的精神损害均集中发生在消费合同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尽管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但仍属于侵权责任范畴。责任竞合并不能周全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因此,该法不但应赋予消费者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权利,更重要的是必须明确赋予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以最大限度地方便消费者主张权利,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作者 王德山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0期162-166,共5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北京市教委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文物艺术品拍卖现状与法律制度完善"(SM201210038003)的阶段性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6

  • 1叶知年,陈埔军.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研究[J].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4(1):10-14. 被引量:5
  • 2蒋金泉,袁彩虹.论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ES/OL].http://ncz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2006-11-13.
  • 3叶金强.论违约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2,(2).
  • 4陈雪强.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分析及其类型化[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
  • 5崔建远.论违约的精神损害赔偿[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3(1):48-51. 被引量:40
  • 6郭成,黄娟敏.违约精神损害赔偿之法理分析[EB/OL].http://www.ftcourt.gov.cn/Detail.aspx.2005-5-30.

二级参考文献1

  • 1梁慧星.民法解释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共引文献43

同被引文献45

引证文献5

二级引证文献8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