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刑事诉讼法确立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赋予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全过程羁押必要性的审查职责,为一定程度上实现羁押状态与逮捕措施的分离、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的分离提供了制度支撑,为降低未决羁押率和缩短羁押期限提供了司法路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适用,应当立足规范文本和制度环境,综合考量实施主体、启动方式、审查内容、方法路径和配套措施。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120-127,共8页
Law Review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4批面上资助项目的阶段成果
资助编号:2013M54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