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对于环境治理权的划分是个政治问题,这意味着政府有没有保护和治理环境的动力与意愿。通常来讲,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权上的界限是依据环境这一公共物品外部性的覆盖范围来界定的,但学界关于中央政府集权抑或地方政府分权的争论也从来没有停止过。从目前中国环境治理的现状来讲,应当跳出必然集权与分权的争论,实现环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赋予非政府环保组织更多的功能性,以弥补纵向分权的不足,实现有效环境治理,真正改善中国的环境。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1期43-47,共5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2&ZD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