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消息称,优先股的相关政策可能于近期出台。但如果搞优先股的目的,是以优先分红和清偿剩余资产为对价来换取股票的相关权益,以达到减少流通股或增加资本金的目的,其影响就会很有限。对于那些经过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东通过向流通股支付对价获取流通权的公司来说,其大股东恐怕不会考虑将股份改为优先股,因为这相当于当年的对价白付了。即便是股改后以全流通模式发行股票的公司,大股东也要考虑公司是否具有稳定的分红能力,如果不具备就没有搞优先股的前提。
出处
《经济展望》
2013年第12期85-85,共1页
Economic Outl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