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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福建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必须着重解决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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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把“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与机制,建立与健全严格的责任制度”,作为建立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中共福建省委六届十一次全会提出了“通过3年的努力,使全省 80%以上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新的营运体系”的改革目标。而当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仍是改革攻坚中的薄弱环节,总体上仍处在试点探索阶段,不少地县传统的工业管理体制仍在运行,列入国资营运主体营运的国有资产总量偏小,出资者和责任主体缺位问题仍未真正解决,国有资产重组与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尚未完全排除。为此,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加大改革力度,抓紧组织实施,不失时机地推进这项改革。多年来,上海、深圳及我省厦门市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创新上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效。5月 23日省改革开放办、省财政厅、省经贸委、省委组织部联合召开“加快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制改革”专题座谈会,上海、深圳、厦门市的代表详细介绍了他们的经验,四部门领导就如何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加快推进福建国资体制改革提出了建议。本刊于此摘要刊登,值得认真一读。
作者 陈桦
出处 《福建改革》 2000年第6期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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