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自2002年颁布以来,各地政府均已贯彻执行。各地区在执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上,均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台具体的操作细则。以江苏省南京市政府采购为例,采购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采购为主,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其他采购方式为辅。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在目录以外及限额标准以下,采购人可以自行组织招标采购。但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法规,各地政府在对《政府采购法》的理解上确有差别。因此,各地政府采购中确实存着一些问题。
出处
《江苏卫生事业管理》
2013年第6期220-221,共2页
Jiangsu Health System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