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美国、欧洲和日本为例,其农民教育法制建设注重实效,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通过立法确保农民教育顺利开展并提供专项政策支持,有利于扶持农民教育和职业农民发育。与之相对,中国在利用法制建设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方面还很滞后,需要推进农民教育培训立法,保障农民教育培训权益,完善各级立法,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和专项扶持政策。
出处
《世界农业》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152-156,共5页
World Agriculture
基金
北京市教育规划"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重点课题"职业教育与北京城乡一体化发展研究"(批准号:AEA09066)的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