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客观归属论在工具理性的背景下沦为了纳粹政权铲除异己并逃避刑事的工具,二战后随着目的理性对工具理性的清除,客观归属论具有限缩因果关系进而缩小犯罪圈的机能重新得到了关注和认可,该理论也起死回生并向现代转型,且影响遍及德国域内外。我国刑事法治化进程所渐趋彰显的人权价值取向与客观归属论的兴衰轨迹所经历的价值转型具有相当的一致性,这是审视该理论并选取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立场时应予重视的部分。从评价对象与对象评价的角度来看,自然的因果经过是评价对象,条件说、相当因果关系说与客观归属论则属于对象评价,它们在获取刑法上有意义的因果关系中呈现出清晰的层层限缩关系。客观归属论只是因果关系理论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并非终极的学说。同时,该学说包含着一定的缺陷,但借助限缩因果关系它能够缓解犯罪圈的膨胀压力,改变我国在因果关系理论上的被动局面,并推动我国犯罪论体系的深化改革。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49-61,共13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