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失业保险业务的逐年开展,参保人数逐渐增加、基金结余规模不断加大,也逐渐反映出我国失业保险金待遇偏低、应对失业贫困能力有限等诸多问题。比较研究发现,国外失业保险金待遇水平普遍较高,失业保险金与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之间有密切的联系,三者之间的待遇梯度关系为失业保险金大于最低工资标准大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我国形成较大反差,我国失业保险金待遇水平始终处于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失业保险金水平过低,失业保险功能异化,难以抵御失业贫困。而我国失业保险金待遇和缴费脱钩,是失业保险功能错位异化的根本原因。为此,建议加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在短期内应该降低低收入家庭中失业保险金对低保金的替代作用,而从长期来看应提高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增强失业保险的收入维持和应对贫困的功能。
出处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155-161,共7页
Social Sciences in Yunnan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基于公平分配与就业促进的社会保障制度待遇标准
待遇梯度及其调整机制研究(项目号:71373152)"
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养老保障制度模式和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的关系研究(项目号:CXJJ-2011-31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