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深圳市宝安区和光明新区2006-2012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病学特征,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描述流行病学方法对深圳市宝安区和光明新区2006-2012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结果深圳市宝安区和光明新区2006-2012年共发生59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共有2 984人发病,6例死亡,罹患率为2.90%,死亡率为0.59/10万,病死率为0.20%;报告较大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起1例,一般级事件58起2 983例,较大级的死亡率(χ2=34.54,P<0.01)、病死率(χ2=123.62,P<0.01)比一般级高,差异有统计意义。传染病类报告57起,发病2 916例,罹患率为2.81%,死亡率为0.59/10万,病死率为0.20%;食物中毒类2起,发病68例,无死亡病例,罹患率为29.72%。报告以8月居多,8月发生病例数占总数的37.60%。发生在工厂企业1 547例,占总数的51.80%;发生在学校1 269例,占总数的42.50%。结论宝安区和光明新区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传染病类和食物中毒类为主,发生场所主要是工厂企业和学校。应加强工厂企业和学校的卫生管理,加强传染病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接种,预防传染性疾病的扩散,完善公共场所的卫生设施,做好消毒工作,开展广泛的健康宣传和培训。
出处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14年第1期98-100,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Management
基金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2012年资助项目(2012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