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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第三次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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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提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老年居民保障水平,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100元。
出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浙江)》 2014年第2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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