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股东、债权人、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作了一个简要的框架性分析 ,指出股东在公司治理中具有相对中心或主导的地位 ,而民营公司的治理则可能要优于国有公司的治理。文章认为 ,市场经济条件下债权人的存在或融资结构的不同会直接影响委托代理关系与公司控制权的争夺 ,因而融资结构应该被看作是一种治理结构。文章还对董事会作为一种治理机制的合理结构与规模问题提出了看法 ,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规模越小 ,其绩效可能越好。
出处
《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期45-53,共9页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