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中国法学教育的简要回顾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是受过去的决策或控制影响的,而过去的决策又是由当时的社会条件、观念和理论思维所决定的。同样,21世纪的法学教育也要受今天决策或控制的影响。1.新中国建立以后,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1949年至1976年中国的法学教育和法制建设一样,都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发展过程:1949年——1957年为初步发展阶段,解放初期学习苏联经验,对全国63所高等院校的120多个法律、政治、社会和边缘系科进行院系调整,保留了四院四系。
出处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4期85-106,共22页
The Jur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