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治理是自主自治与复合共治的统一安排。一方面,资源和权力分散于多中心的组织体系中,可因地制宜地自主处理管辖范围内事务;另一方面,分散的主体可联合起来共同处理复杂的事务。为应对复杂公共事务所带来的挑战,多元化自治单位主要通过问题建构、组织化、规范化、网络化、政府职能的发挥和冲突的协商演绎,来实现由分散自治向复合共治的转化。在政府的认可和支持下,自治单位在保持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通过整合政府的、社会的和市场的资源,以及通过结成多元化的伙伴关系,构建一种网络化的治理结构。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92-96,共5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