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风能、太阳能开发在起步阶段就面临"产能过剩"的困境,这应当引起我们对气候资源开发的理性思考。包括风能和太阳能在内的气候资源是特定类型的自然资源,从自然形成到被人类开发利用其实具有自然和社会的双重属性,从自然属性上看具有无限性,但在社会属性上却是受限的。仅依其"自然属性"而实施无限开发有认识上的误区,会导致开发混乱、浪费成本、破坏环境等风险。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要重视其社会属性,确立有限开发理念,实施必要的行政法规制,科学规划,构建一个"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环境优化"的开发模式。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4年第1期75-81,共7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
基金
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应对气候变化的行政法问题研究>(批准号:11AFX1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