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引言 反垄断法对于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经济活力、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故反垄断法又有“经济宪法”之称。“徒法不足以自行”。为了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自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我国反垄断执法部门对非法限制竞争行为展开了积极执法。特别是近年负责价格反垄断执法的国家发改委加大执法力度,电信联通案、液晶面板案、茅台五粮液案、奶粉案以及lDC公司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更是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2014年第3期33-37,共5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
基金
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云计算知识产权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垄断认定过程中的相关市场边界划分与技术研究"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合并救济中限制性条件的匹配性研究"
2013年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长基金项目"云计算环境下垄断行为的认定"的阶段性成果